近日,印度商工部宣布,對原產于或進口自中國的輪胎硫化機,啟動第二次反傾銷日落復審立案調查。
這起調查,由印度企業Larsen & Toubro提交申請。
此次調查的對象,涉及印度海關編碼84775100項下的產品,不包括用于自行車輪胎的六層硫化機。
該案傾銷調查期,為2019年4月1日-2020年9月30日(18個月);
損害調查期分多期進行,時間段為2016年4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。
鑒于目前新冠疫情的特殊情況,利益相關方應于立案之日起37天內,以電子郵件的方式,向調查機關提交相關信息。
據輪胎世界網了解,2008年10月16日,印度商工部對原產于或進口自中國的輪胎硫化機,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。
2010年1月8日,印度開始正式對涉案產品,征收10%到岸價(CIF)的反傾銷稅。
2012年3月29日,印方在期中復審終裁中,將用于自行車輪胎的六層硫化機,排除在征稅范圍之外。
2016年3月29日,印度第二次延長該案征稅期限。